吃瓜

近期娱乐圈很热闹,先是郑爽弃子,再到华晨宇意外得子,然后牵扯出一大堆的艺人八卦。

我无意讨论这些娱乐新闻,只是对「吃瓜」这个词感兴趣。

所谓吃瓜,据百度百科的解释:

「吃瓜群众」是一个网络用语。在网络论坛中,人们发帖讨论问题,后面往往有一堆人排队跟帖,或发表意见,或不着边际地闲扯。2016 年,有人将「不发言只围观」的普通网民称为「吃瓜群众」,用来表示一种不关己事、不发表意见仅围观的状态。

从这个定义来看,大多数网友并不是吃瓜群众,因为已经切切实实地参与到了讨论里面。他们通过评论留下自己的观点,通过群发分享「最新资讯」,这些都不符合「不发言只围观」的行为。

其实,在我看来,这类行为和村头大妈的八卦议论并无两样

它们的本质都是通过议论他人的行为来满足无聊的生活,同时达到社交的目的。这类行为,进一步讲,也是一种侵扰他人隐私的行为。当议论的当事人是自己时,必然会引来厌恶之情,咒骂她们嘴碎。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常常对村头大妈这类人深恶痛绝的缘故。

同样,当我们在肆意传播这类八卦之时,也是在践行村头大妈的行为,只是我们没有发现而已,因为当事人不是自己,就像村头大妈议论的人不是她们一样,所以也不会产生愧疚之情。

那么,这类「嘴碎」的行为,除了当事人不是自己之外,还有什么原因让我们无视他人之痛苦,蒙住羞耻之心,大肆讨论别人的隐私呢?

我觉得是「吃瓜」这个词。吃瓜,带着一点嘲讽,带着一点戏虐,仿佛给讨论他人隐私这个行为披上一层「外衣」,然后便能堂而皇之地发表意见了。

就好比有些人,喜欢在说出伤人之话之前用「我这个人说话比较直」做铺垫,有了这个「外衣」,往下说出再难听的话似乎也理所当然了,因为有「这个人说话很直」这个外衣挡着。

如果能换位思考一下,如果将「吃瓜」替换成「讨论他人隐私」,是不是这类疯狂的行为会减少一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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