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式中文

翻看自己以前的文字,总感觉怎么读都不是很顺畅,时而啰里八嗦,时而弄巧成拙,甚至冒出来不少语病。

后来知道这是受了一部分英式中文的影响,查了一下,维基百科上还有个相关的词条:欧化中文

顺藤摸瓜找到余光中这篇旧文,文章大好,细细读几遍,忍不住全文摘抄下来。

#怎样改进英式中文

—— 论中文的常态与变态·余光中

这是余光中发表在台湾《科际整合国文新教材》上的长文,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旧文了,可是文中谈论到当代中文很多常见的语病,至今仍然很值得参考。

#壹、前言

#一、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,中文的变化极大

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,七十年间,中文的变化极大。

一方面,优秀的作家与学者笔下的白话文愈写愈成熟,无论表情达意或是分析事理,都能运用自如。另一方面,道地的中文,包括文言文与白话文,和我们的关系日渐生疏;而英文的影响 —— 无论来自直接的学习或是间接的潜移默化,则日渐显著。

因此,一般人笔下的白话文,西化的病态日渐严重:一般人从大众传媒学到的,不仅是流行的观念,还有赖以包装观念的种种说法;有时,连高明之士也抗拒不了。今日的中文虽因地区不同而互见差异,但共同的趋势都是 繁琐( 化简为繁 )与生硬( 以拙代巧 ) ,例如:中文本来是说「因此」,现在不少人却爱说「基于这个原因」;本来是说「问题很多」,现在不少人却爱说「有很多问题存在」。

对于这种「化简为繁」「以拙代巧」的趋势,如果不及时提出警告,道地中文原有的美 —— 那种简洁而又灵活的语文生态,势必越变越差,而至面目全非。

#二、 中文也有生态吗?当然有

措词简洁、句式灵活、声调铿锵,这些都是中文生命的常态。能顺着这样的生态,就能长保中文的健康。要是违拗这样的生态,久而久之,中文就会污染而淤塞,危机日渐迫近。

#(一)用不用典的问题

凡有志于中文创作者,都不会认为善用成语是创作的能事,反而会认为处处仰赖成语,等于只会用古人的嘴来说话,绝非豪杰之士。但是,写文章而不会用成语,问题就更大了。写一篇完全不带成语的文章,是很不容易的;要写得好,就更难能可贵。目前许多人写中文,成语运用,已显得捉襟见肘。

一般香港学生目前只会说「总的来说」,却似乎忘了「总而言之」。

同样地,大概也不会说「一言难尽」,只会说「不是一句话就能够说得清楚」。成语历千百年而犹存,成为文化的一部分,例如:「千锤百炼」,字义对称,平仄协调,如果一定要说成「千炼百锤」,当然也可以,不过听来不顺,不像「千锤百炼」那样含有美学。同样,「朝秦暮楚」、「齐大非偶」、「乐不思蜀」等语之中,都含有中国的历史。成语的衰退正显示文言的淡忘,文化意识的萎缩。

#(二)目前中文的一大危机是西化

我自己出身外文系,三十多岁时有志于中文创新的试验,自问并非语文的保守派。现在国人,英文没有学好,中文却被带坏了。中文西化,不一定就是毛病。缓慢而适度的西化是难以避免的,高妙的西化更可以截长补短。但是太快太强的西化,破坏了中文的自然生态,就成了恶性西化。这种危机,有心人都应该及时警觉而且努力抵制。

在欧洲的语文里面,文法比较单纯的英文恐怕是最近于中文的了。尽管如此,英文与中文仍有许多基本的差异,无法十分融洽。这一点,凡有中英文互译经验的人,想必都能同意。其实,研究翻译就等于研究比较语言学。以下拟就中英文之间的差异,略略分析中文西化之病。

#贰、就中英文差异,略析「中文西化」之病

#一、略论中英文差异

#(一)英文较中文富于抽象名词,也喜欢用抽象名词。

英文说:「他的收入的减少,改变了他的生活方式。」 中文说:「他因收入减少而改变了生活方式。」

#(二)中文常用一件事情 ( 或短句 ) 做主词,英文常用名词 ( 或名词词组 ) 。

「横贯公路再度坍方,是今日的头条新闻」,是中文的说法。

「横贯公路的再度坍方,是今日的头条新闻」,就是英文语法的流露了。

「选购书籍,只好委托你了」是中文语法。

「书籍的选购,只好委托你了」却是略带西化。

「推行国语,要靠大家努力」是自然的说法。

「国语的推行,要靠大家的努力」却嫌冗赘。

#(三)这种情形也可见于受词。

例如: 「他们杯葛这种风俗的继续」,便是一句可怕的话,总嫌生硬。改成「他们反对保存这种风俗」,就自然多了。

#二、科学、社会科学与公文用语,大举侵入日常生活

#(一)英文好用抽象名词,结果是软化、架空了动词。
  1. 科学、社会科学与公文的用语,大举侵入了日常生活,逼得许多明确而有力的动词渐渐变质,成为面无表情的词组。他们说:「科学报告不免单调而冷淡,影响之余,现代的文体喜欢把思路分解成一串静止的概念,用介词和通常是被动语气的弱动词连接起来。」巴仁 (Jacques Barzun) 所谓的弱动词,相当于英国小说家欧威尔所谓的「文字的义肢」 (verbal false limb) 。

  2. 当代的中文也已呈现这种病态,喜欢把简单明了的动词分解成「万能动词 + 抽象名词」的繁琐片词。目前最流行的万能动词,是「作出」和「进行」,恶势力之大,几乎要吃掉一半的正规动词。请看下面的例子:

本校的校友对社会作出了重大的贡献。

正确 —— 本校的校友对社会贡献很大。

昨晚的听众对访问教授作出了十分热烈的反应。

正确 —— 昨晚的听众对访问教授的反应十分热烈。

我们对国际贸易的问题已经进行了详细的研究。

正确 —— 我们对国际贸易的问题已经详加研究。

心理学家在老鼠的身上进行试验。

正确 —— 心理学家用老鼠来做试验。

#叁、「中文西化」之实例

#一、「名词成灾」

巴仁等学者感概 现代英文喜欢化简为繁、化动为静、化具体为抽象、化直接为迂回 ,到了「名词成灾」 (noun-plague) 的地步。学问分工日细,各种学科的行话术语,经过本行使用、外行借用,加上「新闻体」 (journalese) 的传播,固然使现代英文显得多彩多姿,但也造成混乱,使日常用语斑驳不堪。

#(一)最严重的是「科学至上」 (scientis m ) 。

在现代的工业社会里,科学早成显贵,更是骄子,知识分子的口笔下,有意无意,总爱用一些「学术化」的名词,好显得客观而精确。有人称之为「伪术语」 (pseudo-jargon) 。中文也是如此。例如:

  1. 本来可以说「名气」,却凭空造出一个「知名度」来,不说「很有名」,却要迂回作态,貌若高雅,说成「具有很高的知名度」,真是酸腐可笑。

  2. 另一个伪术语是「可读性」,同样活跃于书评和出版广告。明明可以说「这本传记很动人」、「这本传记引人入胜」,或者干脆说「这本传记很好看」,却要说成「这本传记的可读性颇高」。我不明白这字眼怎么来的,这观念在英文里也只用形容词 readable 而不用抽象名词 readability 。英文会说: The biography is highly readable ,却不说 The biography has high readability 。此风在台湾日渐嚣张。在电视上,记者早已在说「昨晚的演奏颇具可听性」。在书评里,也已见过这样的句子:「传统写实作品只要写得好,岂不比一篇急躁的实验小说更具可看性?」我不懂那位书评家何以不说「岂不比一篇……更耐看 ( 更动人 ) ?」同理,「更具前瞻性」难道真比「更有远见」要高雅吗?长此以往,岂不要出现「他讲的这件趣事,可笑性很高」一类的怪句?

#(二)目前的不良趋势,是下列这样的句子:
  1. 「某某主义」之类抽象名词也使用过度

    英美有心人士都主张少用为妙。中国大陆文章很爱说「富于爱国主义的精神」,其实颇有语病。爱国只是单纯的情感,何必学术化为主义?如果爱国也成主义,我们不是也可以说「亲日主义」、「仇美主义」、「怀乡主义」?其次,主义也就是一种精神,不必重复,所以只要说「富于爱国精神」就够了。

  2. 中文名词没有复数变化,通常不需用「们」表示众多

    中文名词没有复数变化,也不区分性别,要表多数的时候,会说「民众」、「徒众」、「观众」、「听众」,所以「众」也有「们」的作用。但是「众」也好,「们」也好,在中文里并非处处需要复数语尾。我们往往说「文武百官」,不说「官们」,也不说「文官们」、「武官们」。同理「全国同胞」、「全校师生」、「所有顾客」、「一切乘客」当然是复数,不必再画蛇添足,加以标明「们」。不少人惑于西化的意识,常爱添足,于是「人们」取代原有的「人人」、「大家」、「大众」、「众人」、「世人」。「人们」实在是丑陃的西化词,林语堂绝不使用,希望大家也不要使用。电视上也有人说「民众们」、「听众们」、「球员们」,实在累赘。尤其「众、们」并用,已经不通。

  3. 「 …… 之一」的泛滥,却不容忽视 中文词不分数量,有时也会陷入困境。例如「一位观众」显然不通,但是「观众之一」却嫌累赘。可是「……之一」的泛滥,却不容忽视。「……之一」虽然是单数,但是背景的意识却是多数。和其他欧洲语文一样,英文也爱说 one of my favorite actresses, one of those who believe ……中文原无「……之一」的句法,现在我们说「观众之一」实在是不得已。至于这样的句子:「刘伶是竹林七贤之一。」「作为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……」目前已经非常流行。

    ( 1 )「刘伶是竹林七贤之一」虽然西化,但不算冗赘。也有办法不说「之一」。中文可说「刘伶乃竹林七贤之同侪」;「刘伶列于竹林七贤」;「刘伶跻身竹林七贤」;「刘伶是竹林七贤的同人」。

    ( 2 )「作为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……」是恶性西化的畸婴,不但「作为」二字纯然多余,「之一的」文白来杂,读来破碎,把主词「刘伶」压在底下,是扭捏作态。

    ( 3 )其实,后一句与前一句完全一样,却把英文的语法 “as one of the Seven Worthies of Bamboo Grove, Liu Ling …… ” 生吞活剥地搬到中文来。何不平平实实地说「刘伶是竹林七贤之一,以嗜酒闻名」?「竹林七贤之一」也好,「文房四宝之一」也好,情况都不严重,因为七和四范围明确,同时逻辑上也不能径说「刘伶是竹林七贤」,「砚乃文房四宝」。

    ( 4 ) 红楼梦是中国文学的名著之一。

    ( 5 )李广乃汉朝名将之一。

    两句之中,「之一」都是蛇足。世间万事万物都有其同俦、同类,每次提到其一,都要照顾到其他,也未免太周到了。中国文学名著当然不只一部,汉朝名将当然也不会只有一人,不加上这死心眼的「之一」,绝对没有人会误会你孤陋寡闻,或者挂一漏万。

    一旦养成了这种恶习,只怕笔下的句子都要写成「小张是我的好朋友之一」,「我不过是您的平庸的学生之一」,「他的嗜好之一是收集茶壶」了。

  4. 「之一」之病到了香港,更变本加厉,成为「其中之一」

    在香港的报刊上,早已流行「我是听王家的兄弟其中之一说的」或者「大卫一直以来都是我最喜欢的导演其中之一」这类怪句。英文复数观念为害中文之深,由此可见。

  5. 这就说到「最 …… 之一」的语法来了

    英文最喜欢说「他是当代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」,好象真是精确极了,其实未必。「最伟大的」是抬到至高,「之一」却稍加低抑,结果只是抬高,并未真正抬到至高。你并不知道「最伟大的思想家」究竟是几位,四位吗,还是七位,所以弹性颇大。兜了一个大圈子回来,并无多大不同。所以,只要说「他是一个大名人」或「他是赫赫有名的人物」就够了,不必迂而回之,说什么「他是最有名气的人物之一」吧。

#二、将英文的「连接词」意识加入中文里

目前的不良趋势,是在 and 意识下,原来不用连接词的地方,都装上了连接词;都由「和」、「与」、「及」、「以及」包办,可是灵活而宛转的「而」、「并」、「而且」等词,几乎要绝迹了。英文里,词性相同的字眼常用 and 来连接:例如 man and wife, you and I,back and forth 。但在中文里,类似的场合往往不用连接词,所以只要说「夫妻」、「你我」、「前后」就够了。同样地,一长串同类词在中文里,也任其并列,无须连接:例如「东南西北」、「金木水火土」、「礼乐射御书数」、「柴米油盐酱醋茶」皆是。

中国人绝不说「开门七件事,柴、米、油、盐、酱、醋以及茶」。谁要这么说,一定会惹笑。同理,中文只说「思前想后」、「说古道今」。可是近来 and 的意识已经潜入中文,到处作怪。港报上有过这样的句子:「在政治民主化 与 经济自由化的发展道路,台北显然比北京 起步更早 及 迈步更快 (英文式)致在政经体制改革的观念、行动、范围及对象, 更为深广更具实质 (中文式)……」这样的文笔实在不很畅顺,例如前半句中,当做连接词的「与」、「及」都不必要。 「与」:可以说不必要 , 「及」:简直就要不得 。「起步更早及迈步更快」简直是英文。「及」字破坏了中文生态,因为中文没有这种用法。此地一定要用连接词的话,也只能用「而」,不可用「及」。正如 slow but sure 在中文里该说「慢而可靠」或者「缓慢而有把握」,却不可说「慢及可靠」或者「缓慢与有把握」。「而」之为连接词,不但可表更进一步,例如「学而时习之」,还可表后退或修正,例如「国风好色而不淫,小雅怨诽而不乱」,可谓兼有 and 与 but 之功用。

#三、英文几乎离不了「介词」,中文不尽然

介词在英文的用途比中文重要,成了英文的润滑剂。英文的不及物动词加上介词往往变成了及物动词,例如 look after, take in 皆是。介词词组又可当作形容词或助词使用,例如 a friend in need , 所以英文简直离不了介词。中文则不尽然:「扬州十日、嘉定三屠」两个词组不用一个介词,换了英文,非用不可。

#(一)「中间」、「有关」

「欢迎王教授今天来到我们的 中间 ,在 有关 环境污染的各种问题上,为我们作一次学术性的演讲。」这样不中不西的开场白,到处可以听见。「中间」、「有关」等介词,都是画蛇添足。

有一些圣经的中译,牧师的传道,不顾中文的生态,会说成「神在你的里面」。意思懂,却不像中文。

「有关」、「关于」之类,大概是用得最滥的介词了: 「 有关 文革的种种,令人不能置信」; 「今天我们讨论 有关 台湾交通的问题」; 「 关于 他的申请,你看过了没有?」在这句子里,「有关」、「关于」 完全多余。

最近我担任「全国学生文学奖」评审,有一篇投稿的题目很长,叫「关于一个河堤孩子的成长故事」。十三个字里,「关于」两字毫无作用,「一个」与「故事」也可有可无。

#(二)「关于」有几个表兄弟,最出风头的是「由于」

「由于」这字眼在当代中文里,往往用得不妥:

由于秦末天下大乱, ( 所以 ) 群雄四起。

英文在形式上重逻辑,喜欢交代事物的因果关系。

中文则不尽然:

「清风徐来,水波不兴」

其中当然有因果关系,在上下文作不言之喻。

由于好奇心的驱使,我向窗内看了一眼。

「由于好奇心的 驱使 」并没有什么大毛病,可是有点啰嗦,更犯不着动用「驱使」一类的正式字眼。

如果简化为「出于好奇,我向窗内看了一眼」或者「为了好奇,我向窗内看了一眼」,就好多了。

由于他的家境贫穷,使得他只好休学。

第三句的不通,犯者最多。「由于他的家境贫穷」这种词组,只能拿来修饰动词,却不能当做主词。这一句如果删掉「由于」,「使得」一类交代因果的冗词,写成「他家境贫穷,只好休学」,反觉眉清目秀。

#四、将英文的「副词形式」用到中文(降动词为副词)

#(一)有些成语原是动词,却被套上「地」,降为副词

英文的副词形式对中文为害尚不显著,但也已经开始了。例如:

他 苦心孤诣 地 想出一套好办法来。

老师 苦口婆心 地 劝了他半天。

大家 苦中作乐 地 竟然大唱其民谣。

「苦」字开头的三句成语,本来都是动词,套上副词语尾的「地」就降为副词了。这么一来,文章仍然清楚,文法上却主客分明,太讲从属的关系,有点呆板。若把「地」一律删去,代以逗点,不但可以摆脱这主客的关系,语气也会灵活一些。

有时这样的西化副词词组太长,例如「他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地还是去赴了约」,就更应把「地」删掉,代之以逗点,使句法松松筋骨:「他知其不可为而为之,还是去赴了约。」

#(二)目前最滥的副词是「成功地」。

有一次我为入学试出了这么一个作文题目:《国父诞辰的感想》,结果十个考生至少有六个都说:「国父孙中山先生成功地推翻了满清。」这副词「成功地」在此毫无意义,因为既然推而翻之,就是成功了,何待重复。

同理,「成功地发明了相对论」、「成功地泳渡了直布罗陀海峡」也都是饶舌之说。天下万事,凡做到的都要加上「成功地」,岂不累人?

#五、一用到「形容词」,就离不开「的」

(一)在白话文里,「的」字成了形容词除不掉的尾巴

好的,好的,我就来。是的,没问题。

快来看这壮丽的落日!

你的笔干了,先用我的笔吧。

也像西湖的有里外湖一样,丽芒分为大湖小湖两部分。

他当然是别有用心的。你不去是对的。

无力拒「的」之人,也许还有更多的场合要偏劳这万能「的」字。

我说「偏劳」,因为在英文里,形容词常用的语尾有 -tive, -able, -ical, -ous 等多种,不像在中文里全由「的」来担任。

英文句里常连用几个形容词,但因语尾变化大,不会落入今日中文的公式。如雪莱的: An old, mad, blind, despised, and dying kin g , 一连五个形容词,直译成:一位衰老的、疯狂的、瞎眼的、被人蔑视的、垂死的君王 ──

一碰到形容词,就不假思索,交给「的」去组织,正是流行的白话文所以僵化的原因。

白话文所以啰嗦而软弱,虚字太多是一大原因,而用得最滥的虚字正是「的」。 学会少用「的」字,恐怕是白话文作家的第一课。许多名作家在这方面也都很随便,举例为证:

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,高处丛生的灌木,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, 峭楞楞如鬼一般;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,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。

「参差的斑驳的黑影」和「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」,都是单调而生硬的重叠。用这么多「的」,真有必要吗?为什么不能说「参差而斑驳」呢?后面半句的原意本是「弯弯的杨柳投下稀疏的倩影」,却不分层次,连用三个「的」,读者很自然会分成「弯弯的、杨柳的、稀疏的、倩影」。

最后的鸽群……也许是误认这灰暗的凄冷的天空为夜色的来袭,或是也预感到风雨的将至,遂过早地飞回它们温暖的木舍。

至少可以省掉三个「的」:就是把「灰暗的凄冷的天空」改成「灰暗而凄冷的天空」,再把「夜色的来袭」和「风雨的将至」改成「夜色来袭」、「风雨将至」。

前文说过,中文好用短句,英文好用名词,尤其是抽象名词。「夜色来袭」何等有力,「夜色的来袭」就松软下来了。

白色的鸭也似有一点烦躁了,在有不洁的颜色的都市的河沟里传出它们焦 急的叫声。

最差的该是这句了:「白色的鸭」跟「白鸭」有什么不同呢?「有不洁的颜色的都市的河沟」,乱用「的」字,最是惑人。此句原意应是「颜色不洁的都市河沟」 ( 本可简化为 ) 「都市的脏河沟」,但读者同样会念成「有不洁的、颜色的、都市的、河沟」。

#(二)用学术面貌的抽象名词来打扮

目前的形容词又有了新花样:用学术面貌的抽象名词来打扮。举例为证:

这是难度很高的技巧。

「难度很高的」是什么鬼话呢?原意不就是「很难的」吗?

他不愧为热情型的人。

同理,「热情型的人」就是「热情的人」;

太专业性的字眼恐怕查不到吧。

「太专业性的字眼」就是「太专门的字眼」。

到抽象名词里去兜了一圈回来,门面像是堂皇了,内容仍是空洞的。

形容词或修饰语 (modifier) 可以放在名词之前,谓之前饰,也可以跟在名词之后,谓之后饰。

法文往往后饰 ,例如纪德的作品,若译成英文,例如 The Pastoral Symphony ,便是前饰了。中文译为「田园交响乐」,也是前饰。

英文的形容词照例是前饰 ,例如前引雪莱的诗句,但 有时也可以后饰 。至于形容词片或子句,则往往后饰。

目前的白话文,不知何故,几乎一律前饰,似乎不懂后饰之道。

如果句短,前饰也无所谓。如果句长,前饰就太生硬了。

例如:「我见到一个长得像你兄弟,说话也有点像他的陌生男人。」就冗长得尾大不掉了。

要是改为后饰,就自然得多:「我见到一个陌生男人,长得像你兄弟,说话也有点像他。」

其实文言文的句子往往是后饰的,例如,司马迁写项羽与李广的这两句:

古文:籍长八尺余,力能扛鼎,才气过人。

白话文很可能变成:项籍是一个身高八尺,力能扛鼎,同时才气过人的汉子。

古文:广为人长,猿臂,其善射亦天性也。

白话很可能变成:李广是一个高个子,手臂长得好象猿臂,天性就会射箭的人。

后饰句可以一路加下去,虽长而不失自然,富于弹性; 所以,后饰句是开放句。 前饰句以名词压底,一长了就显得累赘,紧张,不胜负担; 所以,是关闭句。

#六、「动词」是英文文法的是非之地

动词是英文文法的是非之地,多少纠纷,都是动词惹出来的。英文时态的变化,比起其他欧洲语文来,毕竟单纯得多。若是西班牙文,一个动词就会变出七十八种时态。

#(一)中文本无时态变化,所以在这方面幸而免于西化。

中文的名词不分单复与阴阳,动词也不变时态,不知省了多少麻烦。

《阿房宫 赋》 :「秦人不暇自哀,而后人哀之。后人哀之而不鉴之,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。」就这么一个「哀」字,若用西文来说,真不知要玩出多少花样来。

中国文化这么精妙,中文当然不会拙于分别时间之先后。

散文里说:「人之将死,其言也善」;「议论未定,而兵已渡河。」

诗里说:「已凉天气未寒时。」这里面的时态够清楚的了。

苏轼的七绝:「荷尽已无擎雨盖,菊残犹有傲霜枝。一年好景君须记,最是橙黄橘绿时。」里面的时序,有已逝,有将逝,更有正在发生,区别得准确而精细。中文的动词既然不便西化,一般人最多也只能写出「我们将要开始比赛了」之类的句子,问题并不严重。

#(二)动词西化的危机另有两端:
  1. 单纯动词分解为「弱动词 + 抽象名词」的复合动词

不说「一架客机失事,死了九十八人」,却说「一架客机失事,造成九十八人死亡」,实在是迂回作态。

  1. 采用被动词语气。

凡是及物动词,莫不发于施者而及于受者(发与受之关系)。

所以用及物动词叙述一件事,不出下列三种方式,在英文里很普遍:

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 —— 施者做主词,乃主动语气(在中文里最常见)

新大陆被哥伦布发现了 —— 受者做主词,乃被动语气。(在中文里少得多)

新大陆被发现了 —— 受者做主词,仍是被动,却不见施者。(在中文里少得多)

在中文里常变成主动语气:「发现新大陆了」,「糖都吃光了」,「戏看完了」,「稿写了一半」,「钱已经用了」。

  1. 目前西化的趋势 —— 应当用主动语气时用被动:

这些话都失之生硬,违反了中文的生态。我们尽可还原为主动语气。如下:

我不会被你这句话吓倒。 / 不如:你这句话吓不倒我。

他被怀疑偷东西。 / 不如:他有偷东西的嫌疑。

他这意见不被人们接受。 / 不如:他这意见大家都不接受。

他被升为营长。 / 不如:他升为营长。

他不被准许入学。 / 不如:他未获准入学。

「他被选为议长」 / 不如:「他当选为议长」。

「他被指出许多错误」 / 不如:「有人指出他许多错误」。

「他常被询及该案的真相」 / 不如:「常有人问起他该案的真相」。

目前中文的被动语气有两个毛病:

  1. 是用生硬的被动语气来取代自然的主动语气。

  2. 是千篇一律只会用「被」字(似乎因为它发音近于英文的 by ),却不解从「受难」(被动)到「遇害」(=「受难」),从「挨打」(被动)到「遭殃」(=「挨打」)……可用的字还很多,不必套一个公式。

#肆、结论 希望读者举一反三,知所防范

中文西化有重有轻,有暗有明,但其范围愈益扩大,其现象愈益昭彰,颇有加速之势。以上仅就名词、连接词、介词、副词、形容词、动词等西化之病稍加分析,望读者能举一反三,知所防范。

#一、语言诚然是活的,但应该活得健康

常有乐观的人士说,语言是活的,有如河流,不能阻其前进,所谓西化乃必然趋势。语言诚然是活的,但应该活得健康,不应带病延年。至于河流的比喻,也不能忘了两岸,否则泛滥也会成灾。西化的趋势当然也无可避免,但不宜太快、太甚,应该截长补短,而非以短害长。

#二、「语法岂为我辈而设哉!」

颇有前卫作家不以杞人之忧为然,认为坚持中文的常规,会妨碍作家的创新。这句话我十分同情,因为我也是「过来人」了。「语法岂为我辈而设哉!」诗人本有越界的自由。我在本文强调中文的生态,原为一般写作说法,无意规范文学的创作。前卫作家大可放心去追逐缪斯,不用碍手碍脚,作语法之奴。

#三、不知中文「常态」而贸然「求变」,只是「献拙」,而非「生巧」

中文发展了好几千年,从清通到高妙,自有千锤百炼的一套常态。谁要是不知常态为何物而贸然求变,结果只是献拙,而非生巧。变化之妙,要有常态衬托才显得出来。一旦常态不存,余下的只是乱,不是变。

《明报月刊》, 1987 年, 10 月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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